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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配方颗粒调研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17日 浏览:146次

中药配方颗粒调研公告


为促进医院的发展,根据公司和医院相关流程,拟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市场调研,保障临床用药安全、有效、可及,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管理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现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工作,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调研单位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

2.项目名称:中药配方颗粒

3.服务年限:1年

、报名资质条件:

1.报名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服务,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 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、无不良运行记录提供书面承诺

2.报名人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取得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;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和颗粒剂,具备完整生产能力。《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告知书》,(或《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经营范围须包含药品)。产品资质: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证明、国家 / 省级药品标准、每批次质量检验报告。企业能力证明:质量管控体系文件、生产能力说明、配送方案、售后服务承诺其他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
3.所生产品种已向省级药监部门备案,符合国家药品标准;无国标品种需符合使用地省级标准。

4.提供廉洁风险承诺书。

5.提供近3年企业征信证明(国家征信网查询截图)。

6.承诺所提供的产品/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,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责任,并终止合作。

7.遵守院各项采购管理制度,秉承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合作。

8.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,并同意贵院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。

9.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
10.具备合规储存、运输能力,可直接配送或委托合法药品经营企业配送(配送企业不得再次委托)。

配方颗粒要求

1.供货配方颗粒须符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》每批次供货产品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

2.产品溯源及质控体系:具有中药配方颗粒溯源系统,产品包装每袋有二维码便查信息。

3.中药配方颗粒储存、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。保证按量按时按计划供货服务质量。在合同期内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、必要的应用培训及售后服务。

四、报名资料内容及要求:提供纸质版资料(响应文件盖章后密封,封面要求:项目名称+公司名称)提交至采购办,同时提交电子版资料(盖章版PDF文件)发送至邮箱(邮件主题格式:公司名称+项目名称)

五、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4月24日 17:30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联系人:曾生:联系电话:020-87200980咨询时间:上午 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联系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倚绿北街14号(4楼采购中心)